为深入贯彻全校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总体精神,按照公司党委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工作清单关于“各支部集中理论学习”的具体要求,2016年5月17日,公司江安校区本科生党支部(以下简称“生命江安支部”)在员工17舍活动室举办了党章“党员的义务和权利”专题研讨会。公司党委副书记廖爱民同志,生命江安支部书记、院2014级本科生辅导员张舒同志和院2015级本科生辅导员徐雅同志,携支部全体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(发展对象)共同参加。会议由张舒老师主持并主讲。
廖书记首先发言。他说,“生命江安支部自成立以来,同志们立足自身学业、工作实际,在政治学习和党务实践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,也取得了可喜的进步。但是对照‘两学一做’合格党员的标准,大家还有差距。作为未来国家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接班人的青年老员工,尤其是党员同志,更应加强理论修养锻造,不折不扣履行好应尽职责”。
接着,张舒老师以党章第二条“党员的身份性质”为切入,着重强调了“共产主义觉悟”、“先锋战士”、“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”等关键性表述,引导大家对党员的身份认同感进行了重拾。他指出,“中共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,不应有任何超越法律和政策之外的‘特权’,更不是凌驾于群众之上的‘超级公民’。端正入党动机,不是入党前一时的事情,而是一辈子的事情。所谓为‘捞取政治资本’、‘谋求好的工作’、‘人前炫耀风光’而入党等想法,都是极端错误的。这样的‘党员’,即使侥幸组织上入了党,思想上也入不了党,迟早会成为反面教材”。张舒老师的讲述,引起现场发展对象同学们的深沉思考。
然后,张舒老师就党章第三至四条“党员的义务和权利”做了详尽解读。他谈到,“作为普通公民而言,我们习惯称‘权利和义务’。但正是因为党员身份的先进性和作用的表率性,所以顺序颠倒过来,称‘义务和权利’。这一细微变化,却意蕴深远”。他将“党员的义务”归纳为“学习义务(执政理论、方针政策、党务业务知识)”、“贯彻执行和遵章守纪义务”、“作风义务(批评和自我批评、密切联系群众)”等三大义务;将“党员的权利”归纳为“理论学习权”、“建议倡议权”、“批评检举揭发权”、“表决选举被选举权”、“申辩作证辩护权”和“意见保留请求申诉控告权要求答复权”等六大权利,联系老员工党员的自身建设做了相应阐释。
会议尾声,张舒老师还分别结合“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信仰不坚终致腐化堕落”和“毕业生党员主动交纳特殊党费”两个生动案例,组织支部各党小组进行了研讨。与会成员一致表示,无论是“入党动机”还是“党员义务”,都是必须牢牢坚守的“政治底线”,人民有嘱托、国家有寄托,队伍的纯洁性容不得丝毫松懈和污秽。
最后,廖书记对本次专题研讨会进行了总结。他说,“青年老员工党员,是我党梯队建设的重要有生力量,党和国家全心全力培养大家,大家务必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。尤其在当今信息全球化、观念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,社会上存在不少金钱物质利诱、低俗甚至反动思想渗透,员工党员的立场稳不稳、是非明不明,能否经得起考验,就显得尤为重要。加强理论修养的塑造,提升身份自信和使命担当,还有很长的路要走”。